《中国经济时报》:两会特刊 |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加强个人养老金建设筑牢养老保障新基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25年3月5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保障人民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课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加强个人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为加强个人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极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助力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孙洁指出,作为个人养老金重要形态的商业养老保险,在人口寿命不断延长的背景下,需重点管理长寿风险,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种类进一步扩容。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人。截至2025年1月15日,个人养老金专项产品达956款,其中储蓄产品466款,基金产品287款,保险产品177款,理财产品26款,保险产品占比为18.5%。业内普遍认为,保险与养老天然契合,其产品给付的长期性和确定性,能满足客户对养老资金安全性的需求,具有独特优势。
然而,孙洁提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个人养老金产品结构不够理想,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有待完善。我国养老金融市场不成熟,不同类型养老金产品的优势未得到发挥。从供给端看,个人养老金投资期限应以中长期为主。从目前发售的基金、理财、保险的900多款个人养老金产品来看,银行储蓄和理财类产品居多,占比超五成,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除了保险类产品本身就具备长期属性外,基金、理财产品大多还是1—5年的短期产品。在利率下行、优质资产供给不足的背景下,储蓄类投资的选择会一定程度影响投资收益水平,亟需具有养老金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创新开发更多提供中长期稳健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
另一方面,保险机构经营风险加大,长寿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从目前保险类177款个人养老金产品分布和产品形态看,年金保险占比超五成,领取年龄可长至终身。在规定的领取期间,人们每年可以领取一笔确定金额的养老金,还可以保证长期领取,期限可与生命等长。这固然是养老年金保险的优势,但也给提供终身给付属性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保险公司带来长寿风险。所谓长寿风险是由于未来死亡率的不确定性,导致人们的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而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养老金支付的财务风险。如果不及时建立长寿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保险公司提供的长期保障、终身给付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越多,因死亡率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长寿风险越大,从而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甚至会导致保险公司倒闭破产。
针对这些问题,孙洁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标准化的生存率或死亡率改善指数(长寿指数)。建议由人社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参与,以社保数据为主,与医疗数据、保险数据相融合,对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和预测,制定出一套标准的市场化死亡率或生存率指数,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差风险,为长寿风险证券化产品提供合理定价的基础。
二是加快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长寿风险的新型风险转移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长寿风险交易不仅需要与资本市场相适配的多种组合的金融对冲工具,而且需要围绕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多个参与主体加以规范和监管,包括个人养老金计划发起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评级机构等。
三是尽快建立以上海保交所为技术平台的长寿风险对冲交易市场。应引导保险学会、保险行业协会、市场主要参与主体,围绕开发能够终身领取、长期保障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进一步深化风险分析,尽快形成市场认可的长寿风险度量标准、分类方案和定价模型,并探索长寿风险在国际范围内的对冲经验。与资本市场相结合,将长寿风险打包转化为资本市场流通的金融衍生工具,实现长寿风险证券化,将长寿风险向更广泛的投资者转移,解决市场参与主体面临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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