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读书班
校新闻网讯(马克思主义学院供稿)自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列读书班,通过“领学+自学+研讨”方式,逐人领学《条例》原文,逐章逐条学习,并作交流发言。
5月11日,蔡永明书记进行《条例》系列读书班第一期领学,领学内容为《条例》第一编总则部分。通过修订前后对比学习、解读新条文、新变化与新要求,他强调,学习好总则、准确掌握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等是深刻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基本规定的必要前提与重要方法。24日,领学组织纪律部分内容,从组织纪律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新条例与严明组织纪律、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与做合格党员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5月31日,党总支副书记高磊结合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进行领学。他指出要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6月7日,副院长黄传根以《严明群众纪律 严守生活纪律》为题,结合具体案例,对第二编分则第九章、第十一章逐条解读。他指出,群众纪律、生活纪律都是党员与群众联系中、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与基本规范,要将其转化为生活习惯与行动自觉。
6月21日,院长陶好飞领学工作纪律部分内容,并对系列读书班进行总结。他指出,《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系列读书班一定程度上在领悟“为什么学”“怎样学”的问题上统一思想,下一步在继续丰富学习形式、延展培训范围基础上,持续将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在“学习效果如何”上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