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法律的起源与货币的起源”讲座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23年6月7日下午18:30,法学院“经贸法学工作坊”、研究生院“卓越大讲堂”第14期活动如期举行。本次工作坊、大讲堂活动邀请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石俊志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党委副书记张莉、张玲玉助理教授,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术负责人李晓龙教授、办公室主任田圆、陈琪昇博士后等担任与谈人。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伏军教授主持。
石俊志教授先后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精算统计博士,历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行长、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渤海银行总行副行长、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负责人。石教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等社会职务。
讲座开始之前,梅夏英院长代表法学院向石俊志教授颁发聘书,热烈欢迎并聘请石俊志教授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随后,石俊志教授分享了题为“法律的起源与货币的起源”的主题讲座。石教授从法律的起源、货币的起源以及法律与货币的关系三个不同视角探讨了法律和货币的起源及相互关系。
石教授提出并阐述,最早的货币和最早的法律几乎同时产生,如两河流域乌尔纳姆法典及中国古代尧舜禹时期的律法,均与货币相伴而生。法律和货币都是发展和不断变化的概念。货币是价值尺度,法律是行为尺度。法律赋予货币价值尺度的功能,货币又是法律执行中的量化手段。法律和货币密切相关,度量衡是称量货币的计量方式,有了律法统一度量衡,才产生了称量货币。称量货币单位及标准是法律确定的,同时法律也使用称量货币作为奖罚的量化手段。
石教授强调,货币和法律共同发展,不断进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随着货币的发展演化,逐渐演变出现了专门的货币立法,此后货币的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发展也将在一个新的平衡状态下继续前行。
与谈环节,梅夏英院长、张玲玉助理教授、陈金生博士后及主持人伏军教授分别进行了与谈。大家一致认为,石俊志教授的讲座有助于同学们进一步加深对金融法领域问题的理解与认识,理解货币和法律之间的交互性关系,领悟到金融与法律基础理论体系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