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主权数字货币与加密资产”研讨会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23年7月13日下午14:00,由法学院举办的“主权数字货币与加密资产”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楼222会议室隆重召开。
会议邀请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法律总顾问刘岩女士、法律部高级金融部门专家陈珂女士作为主讲嘉宾,IMF法律部门高级顾问Marianne Bechara女士、金融部门专家Grace Jackson 女士也应邀参加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以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益元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的近3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伏军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陈胜教授共同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首先致辞,他对IMF刘岩女士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着重介绍了对外经贸大学与法学学科的发展历史。梅夏英院长对研讨会推动我国数字货币与加密货币的立法、行政及司法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评价,并祝愿研讨会取得丰硕学术成果。
会议第一阶段包括“IMF 在金融科技与数字货币方面的工作”、“央行数字货币:法律与金融”两个议题。刘岩女士为我们介绍了IMF在数字货币方面的工作、主权数字货币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数字货币与国际私法以及数字货币在银行货币法方面的问题,并对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的实践和试点工作给予肯定。陈珂女士着重讨论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国际刑法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数字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义务和执法主管部门之间的有效国际合作。
在与谈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提到了数字货币借鉴无纸化证券发展的可能性设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提出各国央行应该审慎地应对数字货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教授认为应更多的关注数字货币的私法引导;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强调了数字货币的产生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尹旭讲师介绍了人民大学进行的“批发型”数字货币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强调应思考比特币、数字货币发展的背后逻辑;北京大学法学院尚博文博士认为就隐私保护问题需寻找金融数据治理的法律基础;Grace女士认为,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和规范,各国难以对数字货币的规范达成一致,并认为应对数字货币的服务提供商加以限制;Marianne女士则表达了对中国日后数字货币实践的关注和期待。
会议第二阶段就“加密货币资产前瞻:法律和金融诚信方面的考虑”议题展开讨论。刘岩女士介绍了IMF在加密资产方面的工作、加密资产的法律确定性和九大有效要素、加密资产监管过程中的挑战与瓶颈等问题。陈珂女士提到了加密资产相关的金融诚信、加密资产的国际管辖以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义务和监管问题。
与谈阶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金融战略与量化研究中心主任曹诗男教授结合中国现状分析了加密资产在中国受到的诸多限制及背后成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炳昊副教授则对加密资产的司法处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分析;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李晶讲师从宪法、行政法学的视角分析了数字货币的性质以及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之间的联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律师结合加密资产在中国的实践,介绍并讨论了虚拟货币、加密资产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定性及处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