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Daily:(冀莹、李晓欧)持续推进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
(来源:China Daily 2024-05-21)
2024年5月20日,我院冀莹副教授、李晓欧副教授就我国跨境反腐工作的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国日报》记者的采访。
我国为推进预防腐败嫌疑人逃逸、追捕逃犯、追回赃款赃物以及跨境腐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框架并加强国际合作。公安部近期启动了针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24”专项行动,指示公安机关在关键案件中加大查办力度,扩大执法合作渠道。自2014年以来,通过“猎狐”行动,已有约9000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在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捕并移交给中国,共追回约490亿元人民币(约合67.7亿美元)的资产。该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于2015年发起的“天网”行动的一部分。今年的“天网”行动已于三月启动,旨在维持对逃犯遣返和资产追回的高压态势,深化跨境腐败治理,并促进预防逃逸、追捕逃犯和追回资产的综合机制。
冀莹副教授指出,近十年来,“天网”行动持续追捕境外逃犯和追回非法资产,充分展现了中国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在当前的腐败案件中,涉外因素日益突出,部分案件时间跨度长,有效线索少,迫切需要更深入的国际合作。例如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不同国家复杂的金融体系以及反洗钱法规执行不力的挑战,使得追回资产的过程变得更为复杂。资产追回的高成本以及资产所在国的态度也影响了追回过程。此外,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而中国逃犯的主要目的地(例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与中国缺乏有效的双边引渡条约,这增加了与这些国家进行有效引渡合作的困难。
冀莹副教授指出,中国不断改进与反腐相关的立法和机制以应对这些挑战并适应新的需求。截至去年十月,中国已与83个国家签署了171个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并加入了近30个包含司法协助和引渡的国际公约,合作范围超过130个国家。2014年6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随后在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了类似的办公室。2018年3月,我国在国家、省、市、县各级全面设立了监察委员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关于国际反腐败合作的规定。2018年10月,我国新颁布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缺席审判程序。2020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去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颁布,强调深化国际执法合作机制和改进司法协助体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也正在修订中。
李晓欧副教授指出,当前的腐败案件也表现出与互联网相关的新特点,例如新的跨境洗钱方法和虚拟货币洗钱出现。国际间跨境证据收集的合作以及难度日益增加的数字犯罪调查持续构成挑战。除了加强与外国的司法合作外,还应进行更多关于涉外法治的研究和立法,特别是解决中国法律与腐败分子所在国家的法律之间的冲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追捕逃犯和资产追回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各国之间在文化、价值观和法律体系上的巨大差异导致仍然需要更多努力才能实现成功的跨境追捕和资产追回。中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国内法律需要进一步向公约看齐,同时跨境追捕逃犯和资产追回的机制需要全面实施。随着追捕逃犯和追回非法资产的力度不断加强,许多逃犯已经自愿自首。积极追捕逃犯是防止他们逃往国外的一种有效方式,而在逃犯遣返方面取得的不断扩大的成就具有强大的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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